【48812】濮阳市下发《关于规范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命名更名作业的告诉

来源:资质    发布时间:2024-04-25 19:49:51   阅读量:1

  8月6日,濮阳市下发《关于规范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命名更名作业的告诉》,对濮阳市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称号规范、遵循原则、命名更名规矩和作业程序等进行统一和规范,不断的进步城市底层大众性自治安排规范化建造水平。

  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称号由行政区划、专名和通名组成。濮阳市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命名、更名作业应当有利于宏扬社会主义中心价值观,应当有利于推动底层管理系统和管理才能现代化,应当有利于传承开展中华优异文明,应当表现指位性功能,应当尊重当地大众志愿,应当恪守法令和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。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专名一般直接选用社区归纳服务设施(社区党群服务中心)地点居住小区的称号,应当选用经主管部门同意的小区规范称号。选用其他称号的,应当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,好听好记好认好写,涵义健康夸姣,契合音韵学和传播学规矩;应当契合辖区的地舆、前史和人文特征,表现指位性功能。

  往后,濮阳市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称号不得以人名、外国地名、企业名、商标称号作专名;市城区内、同一县域内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称号不得重名、不宜音同和音近。社区居民委员会称号原则上应当坚持相对来说比较稳定,呈现地点地称号改变或显着违背本告诉命名规矩等景象的,应当当即更名。对其他不显着违背命名规矩的、可改可不改的,不予更名。街道办事处、城镇人民政府提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命名、更名请求,命名应广泛寻求社区居民定见,更名应经社区居民(代表)会议讨论通过,县(区)党委、政府批阅,命名、更名后应及时向社会发布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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